河南省公安机关保安服务监管工作职责
一、省级公安机关监管工作职责
省公安厅保安服务监管部门负责全省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王作:
(一)研究制定保安服务监管工作相关规范:
(二)指导全省保安服务监管部门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核发、吊销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以及全省保安员证的制作;
(四)审核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
(五)受理承担保安员枪支使用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的备案:
(六)组织开发、建立全省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服务活动相关信息;
(七)指导和组织开展全省保安服务监管民警、保安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
(八)指导全省保安服务监管部门做好保安服务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先进保安服务公司、优秀保安员:
(九)依法查处省厅认为有必要直接办理的违反《条例》的重大案件,组织、协调跨省、市违反《条例》的重大案件;
(十)接受群众有关保安服务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督办各地投诉、举报案件;
(十一)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二、省辖市公安机关监管工作职责
省辖市公安局保安服务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指导所辖各县(市、区)保安服务监管部门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和保安服务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二)研究制定保安服务工作相关规范;
(三)受理、审核和实地考察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材料、经营场所、设施建设和市场发展前景等,受理、审核及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
(四)受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活动的备案,以及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及其跨设区的市开展保安服务活动的备案;
(五)组织开展保安员考试,核发、 吊销、补办保安员
(六)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监管民警及从业单位、培训单位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七)指导所辖各县(市、区)保安服务监管部门做好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八)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监管部门做好保安服务宣传王作。组织评选表彰先进保安服务公司、优秀保安员;
(九)依法查处本辖区违反《条例》的重大案件及跨县(市,区)的案件;
(十)接受群众有关保安服务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督办各地投诉、举报案件;
(十一)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三、县级公安机关监管工作职责
县级公安机关保安服务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指导派出所做好保安服务监管工作;
(二)研究制定保安服务监管工作规章制度;
(三)受理、审核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材料;
(四)受理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及档案资料保存等有关工作:
(五)指导、协调和检查属地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对保安员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保安员考试报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采集、比对指纹信息等;
(六)协助做好保安员考试及核发、吊销、补办保安员证等有关工作:
(七)做好保安服务宣传工作,组织评选表彰先进保安服务公司、优秀保安员活动;
(八)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本辖区发生的违反《条例》的重大案件;
(九)接受群众有关保安服务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地投诉、举报案件;
(十)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四、派出所监管职责
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有关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了解掌握辖区内保安服务活动的基本情况;
(二)协助做好保安员考试报名、身份审查、指纹和影像采集;
(三)协助做好保安员考试及核发、吊销、补办保安员证等有关工作;
(四)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五)督促辖区内保安从业单位及时更新和维护保安服务有关信息,落实保安员信息采集、录入;
(六)依法查处本辖区违反《条例》的案件
(七)接受群众有关保安服务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地投诉、举报案件;
(八)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