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
工会委员会文件
周保工字[2012]第1号
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工会会费缴纳
标准及办法
机关各部门、人防各大队、押运各大队、技防及各县(市)分公司:
公司工会于二〇一二年元月正式成立。根据《工会法》之规定,公司所有职工应积极参加工会并按标准及时缴纳会费。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就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会费主要用于开展各种活动所需。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及办法:
一、入会规定:公司领导、机关职工、押运队员、人防队员、技防职工等所有在公司领取工资的职工,都应该申请加入工会成为工会会员并积极缴纳会费。
二、缴纳标准:机关职工每人每月5元;押运队员每人每月5元;技防职工每人每月5元;人防队员每人每月2元。
三、收缴办法:以各部门、各大队为单位进行收取,每月20日前收齐,而后交财务部门。
四、工会会费的使用:按照专款专用的专人负责原则,按照规定的科目开支,主要科目有:节日福利、困难救助、职工培训。
五、此标准自三月一日起执行。
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
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