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接到一位群众来电,感谢市公安局保安公司保安员李国中拾金不昧,捡到内装3800多元现金的背包及时上缴,物归原主。
原来,7月26日17时许,在周口中级人民法院门卫执勤的李国中无意中发现院内路边有一个黑色背包,包内有崭新的百元钞票,还有各种卡10张。刚开始,他以为失主很快会回来寻找,便在原地等候,但过了好大会儿,也没有等到失主。下班时间到了,由于还有其他事儿,他便把背包交给了周口中级人民法院法警队队长王可。
王可了解情况后,从包内一张出租房合同上找到了失主的电话。经过联系得知,失主是一位律师,包内有3700元百元钞票,还有100多元的零钱,下午他到法院办完事后,休息时把背包放在了一边,后来由于接个紧急电话,就匆匆离开了,直到接到王可的电话他才发现背包丢了。
据介绍,保安员李国中今年49岁,1988年他和妻子一起下岗后,一直没有工作,如今,妻子靠给别人当保姆挣钱,孩子给别人卖衣服,自己当保安,一个月1000元钱,家里很困难。对于这次拾金不昧的事儿,李国中笑着说:“依我家的条件,看到这么多钱,怎么能不心动,但咱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保安’这个称号,不是自己的钱咱不能要?!?/FONT>